評估報告說明及明細表三級審核基本標準:(一)呼和浩特評估資產評估明細表或收益預測表(檢查依據和檢查要點):①單項無形資產或者無形資產組合評估,應當編制評估明細表;②評估明細表反映的信息應該完整、計算結果正確;③評估明細表和各級匯總表的鉤稽關系正確。(二)評估報告及說明內容規范性及完備性(檢查依據和檢查要點):1、評估報告主要內容完整性(1)報告應當明確闡述和介紹委托方、產權持有者和其他報告使用者;(2)產權持有者介紹一般包括名稱、法定住所及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及主要經營范圍等。
2、評估目的
評估報告載明的評估目的應當,表述應當明確、清晰;
3、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
(1)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表述準確;
(2)應當具體描述評估對象的基本情況,通常包括法律權屬狀況、經濟狀況和物理狀況。
4、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1)評估報告應當明確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2)說明選擇該價值類型的理由。
5、評估基準日
(1)評估報告應當載明評估基準日,并與業務約定書約定的評估基準日保持一致;
(2)呼和浩特評估公司評估報告應當說明選取評估基準日時重點考慮的因素。
6、評估依據
(1)評估報告應當說明評估遵循的法律依據、準則依據、權屬依據及取價依據等;
(2)評估依據的表述應當明確、具體;
(3)評估依據在評估基準日是有效的。
7、評估方法
(1)評估報告應當說明所選用的評估方法;
(2)應當對三種基本方法進行適用性分析,并具體充分地表述選擇所選評估方法的理由。
8、評估實施的主要程序
(1)進行現場調查、收集評估資料的過程;
(2)分析、驗證、整理評估資料的過程;
(3)評估相關參數的選取以及運用評估方法對各類資產價值進行計算、分析、判斷過程;
(4)對初步評估結論進行綜合分析,呼和浩特評估形成評估結論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