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評估的固定資產是否可以計提折舊?1、呼和浩特評估增值稅和發票問題(1)股東是企業和其他組織:對外投資商品,企業和個體經營者需要視為銷售,這是眾所周知的,我不再復制粘貼相關條款。因此,如果股東是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或其他單位,對外投資商品(固定資產)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镀髽I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以下簡稱28號)第九條規定,中國企業支出項目為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含稅務機關按規定開具的發票)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開具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和內部憑證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當載明收款人名稱、個人姓名、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因此,股東是企業等組織,呼和浩特評估電話投資商品(固定資產)的,應當同時提供增值稅發票,否則投資企業后續稅前扣除憑證存在問題,不得稅前扣除。
(2)股東是個人的
根據28號公告第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自然人轉讓貨物(固定資產)也屬于應稅項目,只能低于500元起征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五百三十八號令)第十五條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七)銷售所用物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第三十五條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范圍,呼和浩特評估限制如下:(三)一款第(七)項所稱使用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使用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