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和資產評估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環節,是國有資產交易環節不可或缺的前期準備工作。呼和浩特評估本文主要梳理審計和資產評估基本法律法規,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以下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規定的審計和資產評估的基本要求:企業改制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以下簡稱《企業國有資產法》)的規定,對資產進行準確的界定和驗證,客觀、公正地確定資產的價值。
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合并、分離、重組、轉讓主要財產、非貨幣投資、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等資產評估情形的,應當按照有關資產的規定進行評估。
(二)呼和浩特評估哪家好《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令第32號)的規定,轉讓方應當在產權轉讓事項獲得批準后,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轉讓標的企業進行審計。參與股權轉讓的,不得單獨進行專項審計,轉讓方應取得轉讓標的企業的很新年度審計報告。
轉讓方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轉讓標的進行資產評估,產權轉讓價格應當根據批準或者備案的評估結果確定。
在完成決策審批程序后,呼和浩特評估增資企業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和資產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