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置成本法,又稱成本法,是指根據被評估資產的當前重置成本扣除個人損失價值,內蒙古資產評估公司在評估資產時確定被評估資產的價值的方法。重置成本法評估資產的理論基礎如下:1.資產的價值取決于資產的成本。資產的原始成本越高,資產的原始價值就越大,相反,資產的原始價值就越小,兩者在質量和數量的內涵上是一致的。根據這一原則,資產的重置成本必須首先通過重置成本法來確定。
重置成本與原始成本的內容組成相同,但兩者反映的價格水平不同,重置成本是根據當前市場條件下新資產支付的全部貨幣總額。
前一種是資產評估日期的市場價格水平,但后一種是資產評估日期的市場價格水平不同。資產重置成本越高,重置價值越大。
2.除市場價格外,內蒙古資產評估公司電話影響資產價值量變化的因素包括:
①資產投入使用后,其物理性能會因使用磨損和自然力的作用而不斷降低,價值也會逐漸降低,這種損耗一般稱為資產的物理損耗或有形損耗,也稱實物貶值。
②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使得企業的原始資產與社會上廣泛推廣和應用的資產相比,在技術上顯著落后.性能下降,其價值也隨之降低。
③因資產以外的外部環境因素轉變造成資產使用價值下降。內蒙古資產評估公司這種要素包含政治因素.宏觀經濟政策要素等。例如,政府部門執行新的經濟政策或出臺新的規定限定了一些資產的應用,使資產使用價值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