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權抵押評估存在風險,內蒙古資產評估公司風險主要來自抵押行為當事人、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評估理論技術不完善、法律法規不健全、礦業權自身的特殊性,評估風險一旦產生將給社會各方面造成影響,因此務必要做好評估風險的防范工作,需要提高評估人員的業務能力,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在執業過程中特別要遵循謹慎性原則,并盡快完善評估準則體系。
(一)礦產資源資產礦產資源資產評估范圍包括:礦產資源實物資產、礦業權、地質勘查成果專有權、單項固定資產。(二)森林資源資產1、林木資產。是指林地內所有的林木,包括幼齡林、中齡林和未成林造林地上的幼樹;按林木的用途可分為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防護林、特種用途林和竹林。2、林地資產。林地是森林生長的承載體,林地資產指國家法律確認的用于林業用地中具有貨幣表現屬性的資產。
3、林地經營權無形資產。
4、森林景觀資產。內蒙古資產評估公司價格包括風景林、森林游憩地、部分名勝古跡和革命紀念林、古樹名木等。
(三)其他資源資產1、淺海及大陸架水域,包括海洋動植物,不包括海底礦產。
2、灘涂,退海荒地、利用程度很低的海濱土地、鹽田等。
3、草地、草山,包括其上的動植物。
資源資產評估目的(一)以自然資源資產價值核算為評估目的(二)以資產出讓為評估目的(三)以產權交易為評估目的(四)資源資產經營活動中的評估目的(五)以融資業務為評估目的(六)內蒙古資產評估公司以資產保全或資產補償為評估目的(七)以生態環境保護為目的的評估(八)法律事務與咨詢服務的資產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