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資產價值的發展與特征
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發布的《“十四五”國家信息化規劃》強調,強化國家數據治理協同,健全數據資源治理制度,對數據的采集、存儲、加工、流通、交易和衍生產品等進行標準化管理,完善數據產權交易和行業自律機制等重大市場培育工程。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十四五”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劃》進一步強調,要發展數據資產呼和浩特評估,制定數據要素價值評估框架和評估指南,開展數據要素價值評估試點,以此強化市場監管,健全風險防范處置機制。
在數據資產量快速增長的市場驅動和國家信息化政策利好的雙重鼓勵下,資產評估行業對數據資產價值判斷與評估的需求迫在眉睫。行業急需把握機遇,以專業第三方的角度對數據資產的規?;钚?、使用價值、用途環境等因素進行量化判斷,為數據資產交易注入新的活力。
常說的數據,一般指對客觀事實或觀察結果進行記錄并可以鑒別的符號,是可以表示客觀事物的、未經加工的原始素材。如果將數據與工廠生產的產品作比較,那么原始數據就是工廠中的原材料,并不足以為企業或研究機構提供有效的決策建議。
由于市場上絕大多數企業都存儲了一定量的數據集和數據庫,呼和浩特評估僅擁有“數據儲存”并不能被認定為已經完全擁有“數據資產”。
因此,區分兩者的決定性因素就是“數據有效性”。有效的數據資產可以在輔助企業日常運營、提高銷量和收益、擴展新型市場與服務、建立產品的獨特競爭力、鼓勵創新和減少風險等多維度、多手段的不同層面上服務企業。
然而數據資產卻不同,使用數據并不會對數據產生損耗,而會因對數據的整理、分析和研究產生更多數據,使其數量和質量不降反增,甚至生成專業的商業模型,輔助企業更高效地完成決策分析。
數據權屬合理拆分奠定數據流通基礎
在倡導充分發揮數據價值、利用數據要素助力企業智能化發展的今天,數據確權是橫亙在數據自由流通運用道路上的一塊巨石。數據到底該歸誰所有?是創造數據的用戶還是收集數據的商業機構?這一問題從大數據應用于生產生活的各個領域中開始就一直未得到解決。目前,海量的用戶數據作為國內互聯網巨頭所有的核心資產,若強硬地進行數據所有權的限制與轉移無疑會造成數據行業的巨大震動。呼和浩特評估公司在此情況下,拆分數據權屬,合理分配數據相關的不同權利是助力數據流通的必經之路。
數據涉及的五項基本權利包含管轄權、交易權、所有權、使用權、分配權、,各類主體基于自身在數據交易環節中的位置來行使相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