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評價辦法及其局限性:1.本錢法:本錢法包括了歷史本錢法和重置本錢法。內蒙古資產評估公司歷史本錢法是將研討和開發某項無形資產所發作的一切相關本錢予以資本化,將其作為無形資產本錢的辦法。重置本錢法是經過測算理想條件下建造或置辦全新狀態下的無形資產所需的本錢,再減去評價對象的功用性陳舊貶值、實體性陳舊貶值和經濟性陳舊貶值后的差額,以其作為評價對象理想價值的一種評價辦法。
以本錢法評價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做法固然可行,但卻有以下缺陷:一,某些無形資產真正價值無法提醒。如前文所述,無形資產的首創性和獨一性決議了其在市場不具替代品,這招致假如按歷史本錢法評價,內蒙古資產評估公司地址那么提供的信息將缺乏決策相關性。第二,以本錢法計量無形資產價值的做法不能表現資產的實質。資產是預期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無形資產的開發與其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幾并不相關。
2.現行市價法
又稱市場法。其做法是,當對某項資產的現值停止評價時,能夠選擇市場上現有的相同或相似的資產標價來作為標的資產的價值。由于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首創性和獨占性,這種辦法并不普遍適用。常見的產品如音像制品、攝影作品等可用此辦法,內蒙古資產評估公司但相似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的價值評價就顯然不適用于此辦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