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的開展,第三產業的開展帶給經濟持續開展的作用日益凸顯出來。呼和浩特評估文化產業作為第三產業重要的組成局部,它關于優化區域產業構造、提升經濟開展程度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由于無形資產自身的特性以及我國無形資產評價面臨的起步晚、開展慢、注重不夠等難題,使得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價值評價面臨一系列難點。因而,探析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價問題具有嚴重的理論意義和理論價值。
文化企業的概念及其無形資產的特性
1.文化企業的概念
1998年,英國創意產業工作組很早開端了對創意產業的概念停止研討,以為創意產業是源于個人創意、科技和智力成果,主要以學問產權為載體,并肯定工藝品、設計等的13個行業為產業部門。然后,美國等多國也相繼提出了相似的概念和分類,但主要內涵相差并不大。
上世紀 80 年代,我國初次引入文化創意產業這個概念,呼和浩特評估聯系方式經過多番演化,1992年國務院初次在政府文件中運用“文化產業”的概念。
2. 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特性
(1)文化企業的中心資產是無形資產。與其他產業不同,文化企業的中心資產非機器、產房等固定資產,而是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版權、特許運用權等無形資產。文化企業的中心競爭力亦來源于無形資產的不時創新招致的不可模擬性和獨一性。
(2)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價值具有不肯定性。文化企業無形資產常常具有首創性和獨一性,使得評價時很難找到其類似品作為價錢參照,因而難以肯定其市場價值。同時,文化企業無形資產的市場價值受宏觀政策、新技術的開展、替代品的呈現、市場承受水平等各個方面的影響而表現出較大水平的動搖,從而呼和浩特評估形成了無形資產價值的不肯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