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無形資產評估中,要注意方法的選擇。對于資產特征相對簡單、以成本攤銷為評價目的、注重內蒙古房地產評估實際可用性的無形資產,可采用成本法或市場法。對于以投資為目的、強調資產未來使用效果的無形資產,評估主要以收益法為主。在收益法評估無形資產時,通過以下方式控制風險。一、詳細了解被評估無形資產的基本情況:1.無形資產取得過程、歷史沿革及公司概況;2.無形資產的產權狀況;
3.公司的經營環境和市場情況;
4.有關法律、法規和會計特別規定;
5.國際國內類似無形資產的很新情況。
1.有序組織數據資料的收集整理;
2.反復核對所有相關資料,嚴格審查歷史資料的真實性;
3.從多方面考慮誤差的可能性和適當的處理措施;
4.在預測未來收入時,預測必須基于對被評估無形資產收入的詳細了解,盡可能獲得歷史會計數據,主要收入來源和主要成本項目數據不少于三期歷史數據和五期預測數據;
5.預測后,應審查預測的基本假設、相關數據的來源和可靠性、預測模型的合理性和科學性,避免資產的重復計算。
三、無形資產收益期的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