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有資產交易的前期準備過程中,資產評估結束后,內蒙古房地產評估應向有權備案機構報告資產評估結果,并取得資產評估結果備案表/審批批復表。只有取得資產評估結果備案表/審批批復,才能辦理進場交易手續。本部分旨在梳理備案制度和審批制度的劃分和程序,為企業資產評估備案/審批提供指導。(一)備案制或審批制劃分: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實行審批制度和備案制度。經各級人民政府批準的經濟行為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經濟行為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投資的企業(以下簡稱)“中央企業”中央企業負責備案各級子企業批準的經濟行為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投資企業資產評估項目備案管理的職責分工,由當地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二)資產評估結果審批程序
企業收到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應當逐級上報初審。初審批準后,自評估基準日起8個月內向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提出批準申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收到批準申請后,應當及時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審核,內蒙古房地產評估哪家好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估報告的批準;不符合批準要求的,予以退還。
(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手續
企業收到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后,將備案材料逐級報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其投資企業,自評估基準日起9個月內提出備案申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或者投資企業收到備案材料后,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手續,必要時可以組織有關專家參與備案評審。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經濟行為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包括協議轉讓企業國有產權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和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權設置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委托中央企業辦理有關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其中,屬于國家授權投資機構的中央企業負責備案資產總額5000萬元(不含)以下的資產評估項目,5000萬元以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其他中央企業負責備案資產總額2000萬元(不含)以下的資產評估項目,2000萬元以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四)地方國有企業備案制度或者審批制度的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