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權轉讓主題活動中,因為資產評估能夠公平公正的明確股權使用價值,內蒙古資產評估公司不但是股權交易彼此商議確定買賣價錢的根據,也是稅局開展稅收工作中的關鍵參照。就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而言,國有資產股權轉讓、公司重組業務流程、個人股權轉讓涉及到土地、房子等,都需要開展資產評估。企業和本人在股權轉讓中,必須考慮到資產評估的法律規定,假如轉讓價錢偏低則遭遇稅局的稅收調節。
情況一:個人股權轉讓。
資產評估是股權轉讓中必不可少的股權價格預測程序。交易雙方應合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并根據資產評估進行后續轉讓。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通過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律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對股權轉讓收入進行核查,參照資產評估報告。
《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股權轉讓納稅(扣繳)時,應提交的材料包括:如果需要按照規定進行資產評估,應提供具有法律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凈資產或土地、房地產和其他資產的價值評估報告。第十四條規定,內蒙古資產評估公司電話如果被投資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企業、知識產權、探礦權、股權等資產占企業總資產的20%以上,主管稅務機關可以參照納稅人提供的具有法律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對股權轉讓收入進行驗證。
可以看出,在股權轉讓過程中,個人需要評估土地、房地產、知識產權和其他資產,并在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資產評估報告。需要提醒的是,當股權轉讓收入明顯較低時,資產評估報告對稅務機關批準的收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情況二:股權出資。
股權出資也是股權轉讓行為,公司法規定必須評估非貨幣性資產出資。因此,股權出資應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進行評估。
在稅收方面,個人以股權出資的個人,內蒙古資產評估公司財稅20154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第2條規定,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的個人,非貨幣性資產的轉讓收入應當按照評估后的公允價值確認。